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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再度大幅扩围

来源:当家网  日期:2022/9/19 15:00:06   浏览次数:    我要收藏

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再度大幅扩围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桂林晚报
  

  【桂林日报讯】(记者秦念 通讯员周进生)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,日前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》。通知明确,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(含50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,即实际执行10%的税率。

  通知还明确,小型微利企业,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:一是工业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;二是其他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

  据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近年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,逐步将减半征税标准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6万元提高至10万元、20万元和30万元“顶格”,到此次再度“破格”提升到50万元,体现了对小型微利企业的重视和支持。小型微利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,是稳定国家经济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,市国税局为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,切实加强宣传辅导,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、网站、微信、短信等各种媒介,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背景意义、政策内容、操作要点,让优惠政策家喻户晓,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“应享尽知”;同时按照“上下联动、群防群控,条块结合、各负其责”原则,市、县(区)国税局以及分局三个层面的系统内税种管理、纳税服务、税源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,切实抓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工作,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惠及面达到百分之百。2012年至2016年,全市国税系统管辖约有11000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,减免所得税近6000万元,减免税额平均年增长率达31%。本次优惠政策的再度扩围,市国税局利用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测算,预计会让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的近百户企业每年收获约620万元的减税“红包”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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